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人才工程。
2003年,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联合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开展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鼓励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扎根当地就业创业。
西部计划自2003年实施以来,已累计招募了超过59万名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2000多个县(市、区、旗)基层服务,在全社会尤其是青年中唱响了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的时代旋律。
一、八个专项介绍
西部计划按照服务内容分为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卫国戍边、服务新疆、服务西藏8个专项。
乡村教育专项:如果你是师范类专业,或者你有赴西部支教的梦想,你可以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从事教学等基础教育工作。本专项包括研究生支教团。
服务乡村建设专项:如果你是涉农、涉林、资源环境、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等专业,你可以在乡镇及以下农业、林业、牧业、水利等基层单位参与农业科技与管理、现代农民培育、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健康乡村专项:如果你是医学类专业,你可以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防疫、监测、管理、诊治、关爱乡村医生等工作。
基层青年工作专项:如果你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你可以在县级及以下共青团、青年之家、团属青年社会组织从事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基层党务、促进就业创业、预防违法犯罪、志愿服务等青年工作。
乡村社会治理专项:如果你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且所学专业为法律、经济、中文、社会工作、行政管理、历史、政治、体育等相关专业,你可以在乡镇部门单位和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养老服务设施等,围绕乡村社会稳定、乡村民生改善、乡村养老育幼、乡村人居环境治理、乡村儿童关爱、乡村文化、乡村体育、平安乡村、乡村社区治理、乡村普法宣传等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务开展工作。
卫国戍边专项:如果你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你可以围绕边境地区(市、区、旗)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境团场实际需要,助力当地稳边固边、兴边富民工作开展,在县乡基层单位参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党的创新理论宣讲、乡村教育、医疗卫生、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工作,加强边疆地区基层工作力量。
服务新疆专项:如果你想在大美新疆奉献青春,且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你可以围绕新疆和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县乡基层单位参与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卫国戍边等工作。
服务西藏专项:如果你想在雪域高原建功立业,你可以围绕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县乡基层单位参与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卫国戍边等工作。
如果你是应届毕业生(指2025年毕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或者在读研究生,都可报名参加。
西部计划是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的子项目,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5个专项之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心西部计划志愿者,高度重视西部计划和研究生支教团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作出批示或给志愿者回信,肯定志愿者们在西部地区辛勤耕耘、默默奉献,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作出了贡献,勉励越来越多的青年人以志愿者为榜样,到基层和人民中去建功立业,让青春之花绽放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书写别样精彩的人生。
二、保障机制
(一)政策支持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单位《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鼓励各地积极出台支持志愿者扎根当地的政策措施。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须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关于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补偿的政策,基层服务满一定年限的毕业生,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可分为山东省内和山东省外两种情况。以山东省2025年举例,服务省内基层某个县区满3年的2022届毕业生,如果服务所在的县区在2021年财政困难县名单中,毕业生可向服务地、工作地的县区教体局提出学费补偿和代偿的申请,然后到学校资助管理部门认定身份完成相关认定程序,并回到服务地完成政策申请。)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二)资金保障
1.西部计划作为中央举办、地方受益的国家项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南疆四地州、西藏每人每年4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体制结算方式拨付省级财政部门。地方各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足额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保障各级项目办开展志愿者招募、培训、派遭、宣传等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单位《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参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些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并为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志愿者提供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符合条件的未就业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2. 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参加社会保险。考虑到西部计划志愿者地域跨度较大、影响安全因素较多等特点,各地要按照全国项目办有关要求,为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志愿者办理其他补充医疗保险。
3. 县级项目办及基层服务单位应为志愿者提供交通、住宿、伙食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三)考核激励
各服务省项目办要认真做好西部计划志愿者年度考核工作。优秀等次志愿者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期在岗志愿者人数的20%,由省级项目办统筹审定,全国项目办统一通报表扬。县级项目办应建立年度考核激励机制或积极推动将志愿者纳入所在服务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对象,按考核结果等次给予志愿者相应激励。全国项目办将科学使用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下一年度各省全国项目的实施规模进行动态管理。
三、地方项目
地方项目须严格按照全国项目的运行模式、选拔标准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由地方承担,责任主体为省(区、市)项目办,年度实施规划须提前报全国项目办审批。经全国项目办批准的地方项目的志愿者与全国项目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地方项目的岗位设置须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全国项目的岗位类别和结构执行,并确保90%以上的服务岗位设置在乡镇及以下。全国项目实施规模扩大的省(区、市)不得减少现有地方项目实施规模。
聊城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